防洪调度令规定打开却储水生产发电,广东一水电厂挨罚
近日,信用中国官网(惠州)网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在其中表明,龙们县水利局于2026年6月13日公布防洪调度令(龙水生产调度字〔2026〕1号),规定调度令里的每个发电厂2026年6月13日20时全打开,龙门县龙潭镇水口电站在防洪调度令起效期内,在2026年6月15日12点至14时未按规定实行,稽查人员在场时,发电厂已经储水生产发电。
根据
《广东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方法》第五十五条“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,取用水单位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遵守水流量调度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,处以二多万元十万元以下罚款;如果情节严重,责令限期改正关掉取水口或是停止工作。”龙门县龙潭镇水口电站被处以警示,罚款人民币20000元。

公开信息显示,龙门县龙潭镇水口电站创立于2010年04月22日,注册地址坐落于龙门县龙潭镇下埔村,法定代表人是谭文杰。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站。








